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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臺東縣政府(原住民族行政處)契約進用臨時人員
職稱: 契約進用臨時人員
工作地點: 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
需求名額: 20-21名(本府1位,其他設置於轄內各鄉鎮市公所)
資格條件: 一.工作項目:
(一)開設族語傳習教室,並任族語老師:
1.開辦人數:以不低於15人為原則,瀕危語別則不低於5人。
2.授課時間:每週授課時間不得少於4小時,總授課時間不得少於20週。
(二)開設族語聚會所,並任族語老師:
1.實施方式:廣邀族人參與,辦理常態性聚會,並由族語老師於聚會時使用族語相互問候、交談或進行議題討論,營造全族語聚會場域,讓參與學員沉浸在族語情境中,耳濡目染的習慣使用族語進行對話。
2.開辦人數:以不低於15人為原則,瀕危語別則不低於5人。
3.實施時間:每週至少1次,每次至少2小時,總聚會時間不得少於20週。
(三)輔導族語學習家庭:
1.輔導戶數:每人至少輔導6戶。
2.家戶人數:每一戶家庭成員至少3人,其中18歲以下成員至少1人。
3.實施方式:
(1)每戶至少輔導5個月,每2週至少至每戶族語學習家庭輔導1次。
(2)教導家庭成員如何建構家庭場域之族語學習環境與方式。
(3)每一戶應於實施前及後進行族語能力評量,以確認每戶實施成效。
(四)彙編祭典、文化習俗、部落史及傳說故事紀錄:
以族語及中文對照方式編輯,每年至少編輯一冊,每冊至少5,000字。
(五)協助機關推動多語服務。
(六)其他有關族語振興事項。
二.應徵文件:
(一)第一階段:書面審查
針對以下表件進行書面審查:
1.報名表 (附件1)
2.畢業證書影本1份
3.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高級以上或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合格證書
4.相關工作實務經歷影本1份
(二)第二階段:面試
1.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,甫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,評分標準如附件2(未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恕不通知)。
2.面試時間:暫定107年5月31日(星期四) ,或依實際報名情形另行公告面試時間,面試地點:臺東縣政府一樓大禮堂(地址: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)。
三.工作待遇:
(一)薪資:每月新臺幣(以下同)3萬6,000元整。
(二)年終獎金:1.5個月薪資。
聯絡方式: 1.採親送或通訊報名方式,意者請於107年5月25日前送達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,寄至臺東縣政府原民處,並載明連絡方式,封面註明應徵臺東縣原民處(文教科)契約進用語推人員。
2.聯絡方式:089-320995 
3.收件人:原民處(文教科)賴小姐
4.地址:95043 臺東市中山路276號
 
備註: 1.應徵文件不全或資格不符者,不得參加面試。
2.資格符合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,視同放棄。
3.未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。
4.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。

詳細公告資訊https://www.taitung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518C036B32664643&s=5D74574EEDA199CC&themesite=BAA86C8F16BADDE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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