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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: | 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|
工作地點: | 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|
需求名額: | 20-21名(本府1位,其他設置於轄內各鄉鎮市公所) |
資格條件: | 一.工作項目: (一)開設族語傳習教室,並任族語老師: 1.開辦人數:以不低於15人為原則,瀕危語別則不低於5人。 2.授課時間:每週授課時間不得少於4小時,總授課時間不得少於20週。 (二)開設族語聚會所,並任族語老師: 1.實施方式:廣邀族人參與,辦理常態性聚會,並由族語老師於聚會時使用族語相互問候、交談或進行議題討論,營造全族語聚會場域,讓參與學員沉浸在族語情境中,耳濡目染的習慣使用族語進行對話。 2.開辦人數:以不低於15人為原則,瀕危語別則不低於5人。 3.實施時間:每週至少1次,每次至少2小時,總聚會時間不得少於20週。 (三)輔導族語學習家庭: 1.輔導戶數:每人至少輔導6戶。 2.家戶人數:每一戶家庭成員至少3人,其中18歲以下成員至少1人。 3.實施方式: (1)每戶至少輔導5個月,每2週至少至每戶族語學習家庭輔導1次。 (2)教導家庭成員如何建構家庭場域之族語學習環境與方式。 (3)每一戶應於實施前及後進行族語能力評量,以確認每戶實施成效。 (四)彙編祭典、文化習俗、部落史及傳說故事紀錄: 以族語及中文對照方式編輯,每年至少編輯一冊,每冊至少5,000字。 (五)協助機關推動多語服務。 (六)其他有關族語振興事項。 二.應徵文件: (一)第一階段:書面審查 針對以下表件進行書面審查: 1.報名表 (附件1) 2.畢業證書影本1份 3.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高級以上或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合格證書 4.相關工作實務經歷影本1份 (二)第二階段:面試 1.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,甫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,評分標準如附件2(未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恕不通知)。 2.面試時間:暫定107年5月31日(星期四) ,或依實際報名情形另行公告面試時間,面試地點:臺東縣政府一樓大禮堂(地址: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)。 三.工作待遇: (一)薪資:每月新臺幣(以下同)3萬6,000元整。 (二)年終獎金:1.5個月薪資。 |
聯絡方式: | 1.採親送或通訊報名方式,意者請於107年5月25日前送達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,寄至臺東縣政府原民處,並載明連絡方式,封面註明應徵臺東縣原民處(文教科)契約進用語推人員。 2.聯絡方式:089-320995 3.收件人:原民處(文教科)賴小姐 4.地址:95043 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|
備註: | 1.應徵文件不全或資格不符者,不得參加面試。 2.資格符合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,視同放棄。 3.未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。 4.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。 |